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招聘政策研究专员公告
2022-11-30 21:06:35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3确定拟进入面试名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名单。由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对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要求、时间等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沟通、语言、心理抗压等方面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有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分最高者优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名单公告将于面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需在我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医院另行规定)。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参照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进行考察。

  说明:若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结果报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人员的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以下情况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者黄码的考生;

  2.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4.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以考生所提供的14天内行程卡为准)。

  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将综合考虑后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0756—7262366,监督投诉电话(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6—7263996。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附件:

  1.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区府办、开发区党政办)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职位一览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报名表.doc

  中共珠海市金湾区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