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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华兰溪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优秀毕业生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2-11-30 09:34: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再次面向202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办事业编制教师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双一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大学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硕士及以上学历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四)全日制师范类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党、团)干部、或获得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或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前20%,兰溪籍毕业生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或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50%即可;

  (五)省(直辖市)重点师范院校第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或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50%,兰溪籍毕业生综合成绩列本专业前70%;

  (六)获得国家奖学金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23届“精英班”(如浙师大初阳学院、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州大学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其他要求相同;

  以上各类人员均要求专业相符,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兰溪市教育系统面向2023年优秀毕业生第二次招聘教师岗位》(附件1),岗位视报名应聘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三、待遇情况

  (一)实施绩效工资,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疗休养、体检等待遇;

  (二)享受“聚兰工程”购房、租房补助政策(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本科、专科分别给予最高标准40万元、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助或10000元/年、8000元/年、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的租房补助);

  (三)享受“兰溪市乡贤人才基金”教育人才奖励。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校级优秀毕业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助;“双一流”院校及专业、高考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省优秀毕业生给予8万元的安家补助,校级优秀毕业生给予3万元的安家补助;其他师范类本科省优秀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补助,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专科省级优秀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安家补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一楼大厅(丹溪大道333号)。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现场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为:

  (1)报名表。如实填写《兰溪市面向2023年优秀毕业生第二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

  (2)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3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印发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