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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3-31 22:57:53 来源: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3.资格审查。由考核组负责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核组通知应聘人员,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2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二)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用查阅相关资料、听取个人陈述、说课、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考核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同一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通过核减引进计划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1:2)的方式开展面试考核。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拟签约人员的平均成绩,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需要通过核减引进计划、降低开考比例和无竞争性岗位开展面试考核的,应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三)签订协议。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分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拟引进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补充协议。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签订协议。签订协议时因拟引进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四)体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发布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放弃体检资格者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其引进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情况。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

  (六)确定拟引进人选。综合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金昌市市直教育系统2024年第三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拟引进对象建议名单,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公示。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金昌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结果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备案确认后,用人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合同签订、人员入编、工资审批、社保核定等相关手续。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含周转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