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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合同制医务人员招聘简章
2022-11-26 21:02:48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了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好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所有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必须遵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否则所产生的所有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一)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二)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三)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选岗

  根据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进行选岗,总成绩高的先选(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总成绩并列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在水城区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六盘水市水城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2017年出台的《水城县合同制医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十一、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由用人单位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考核。

  (二)聘用合同5年一签,在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解聘。聘期满5年,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聘用合同。

  (三)薪酬:聘用人员参照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聘期内薪酬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