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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林北流市招聘“乡聘村用”乡村医生公告
2022-11-25 16:16:12   地区:广西   浏览:0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30日

  报名地点:报名岗位管辖的卫生院办公室

  3.报名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审核组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应对报名者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须由2名工作人员在应聘者提交的证件上签字确认,同时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2)报名资格复审。由各镇卫生院汇总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报名材料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进行复审。

  五、笔试

  1.确定笔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列为入围笔试人选(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除外)。

  2.发布笔试公告

  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北流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笔试公告。笔试公告内容包括:笔试方式、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联系电话等,笔试公告发布后,应聘者放弃笔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笔试。

  3.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的《综合应用能力》,总100分。笔试主要考核考生适应岗位的知识能力,以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

  4.笔试考试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本和答题卡考试开始前发放。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的发放资料。

  5.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考试在12月16日(上午9:00-12:00)。

  考点设在北流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6.试题命制与评卷

  试题命题和评卷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在监督员监督下按入围方式进行。

  7.笔试组织

  笔试考试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8.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市卫生健康局信息栏公布。

  六、体检

  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诊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

  七、考核

  通过体检合格者列入被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用人招聘单位具体落实。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应当组成考核组,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组应在考核材料中对考核对象作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的评价。对不合格的人员,在考核材料中要详细说明不合格的事由和作出“不合格”评价的相关依据(或规定)。考核同时,要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违法违纪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