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试时间
结构化面试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下午,各科具体面试时间于11月26日中午在面试群里发布。
试讲时间:2022年11月27日上午,各科具体试讲时间于11月26日晚上在面试群里发布。
3.考试地点:浙江省温岭中学。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考察对象与浙江省温岭中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时间为试讲当天或试讲后一天,如放弃签订,在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时间之后,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除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外,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就业协议则自动解除。
六、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温岭市教育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非2023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的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
4.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内,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应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在申请书中附上大学所学主要课程,最后能否参加考试由招聘单位审核为准。
5.拟聘用人员中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要求同一本学历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须符合招聘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学位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录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温岭中学服务年限不得少于6年(不含见习期)。
2.特别优秀的、有较强学科竞赛辅导能力的毕业生,在薪酬待遇上可以当面洽谈、一事一议。
3.若遇疫情等不可知因素影响,造成现场资格确认和考试时间的更改,相关通知由招聘单位在温岭市教育局网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温岭市教育局网上的通知,并务必保持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若不能正常联系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4.防疫要求:所有考生必须符合台州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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