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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2-11-18 11:36:29   地区:辽宁   浏览:0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若在体检、考察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放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为严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对聘用后不报到的,或者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记录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同时上报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人员名单。

  5.考生参加本次招聘的,要按照辽宁省及葫芦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招聘有关公告请考生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疫情有关要求请考生关注葫芦岛市卫生防疫有关部门及有关官方媒体通知。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笔试、面试的,按缺考处理。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29-2102550。

  附件:1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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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葫芦岛市龙港区委党校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