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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赣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8人)
2022-11-15 12:33:36   地区:江西   浏览:0

  (2)仅参加了笔试一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市直单位体检由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低保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防返贫监测对象由招聘单位承担)。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4.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网站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通知下发后,45天内未到岗上班的(怀孕除外),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多个单位捆绑招聘的岗位按岗位中的备注进行选岗(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考察合格人员一并参与选岗),未备注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笔试高分者先选;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核减的具体捆绑岗位招聘计划,无人选岗的,自然取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备注为使用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编外招聘的岗位按当地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管理政策纳入备案管理。若考生现为副科(八级职员)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

  3.岗位有服务期要求的市直事业单位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5年,具体见岗位表中备注;所有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须在报考的县(市、区)服务不少于5年,考生报名即视为接受服务期要求,须严格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的相关要求。期间,可按当地人事管理规定报考公务员,服务期内县(市、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县(市、区)事业单位间交流。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招聘咨询电话: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赣州市2022年下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7-817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6087

  政策咨询电话:0797-8992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