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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招聘公告
2024-04-26 11:30: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4.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09:00-5月24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三)C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5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17日10: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