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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省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招聘公告
2022-11-07 13:02:25   地区:湖南   浏览:0

  (2)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专业水平考核与综合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水平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综合能力考核占综合成绩的60%。

  (2)专业水平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临床实践技能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4)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南华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人事科0734-5675225

  举报电话:监审室0734-5675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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