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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宁津县事业单位第三批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17人)
2022-11-03 22:34:27   地区:山东   浏览:0

(二)资格审查

1. 审查时间:2022年11月7日-11 月11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2.结果查询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报名人员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计划,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作为“双选”调剂岗位使用,未调剂使用的进行核减。

3.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我县疫情情况就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三)组织考试

考试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采用通用能力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四)考察体检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考试成绩相同者,增加测试确定最终排名。对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新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及《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规定的相关政策待遇。

(七)调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