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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公告
2022-11-02 08:55:4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6.弄虚作假的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最后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掌上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包含双休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二连浩特市人社局备案。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二连浩特市人社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所聘岗位。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档案材料的,不予聘用。

  5.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构成上述不得聘用的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按照相关规定,为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