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试讲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成绩和综合评价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及水平,总分100分。
综合评价:主要考核师德师风、综合素养、代表性成果及科研潜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等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团队合作精神、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43-2821033(吉首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3-8564814(吉首大学纪检监察室)
附件:
1.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吉首大学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吉首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t.hunan.gov.cn/rst/xxgk/zpzl/sydwzp/202404/t20240426_33286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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