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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汕尾陆丰市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2022-10-26 21:07:14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统筹考虑本次招聘岗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基础上划定。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复审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

  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七、体检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有关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员如无法按时递交有关材料或有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无法通过政审考察的,取消其政审考察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陆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按陆丰市编制管理部门印发的《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陆机编〔2014〕7号),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不出具同意报考其他单位的证明和个人工作鉴定。

  聘用人员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政府雇员人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5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将取消全部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