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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2-10-18 18:10:2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考察方式:实地考察。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实地考察,采取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的方式,重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的现实表现和群众满意度进行综合考察。民主测评。召集街道(苏木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各站所办负责人以及被考察对象所在社区“两委”干部开展民主测评,测评项目主要为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测评和工作实绩测评。考察组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考察后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拟选聘人选确定:旗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额提出拟选聘初步人选,提交旗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八)公示和备案

  1、拟选聘人选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站、“克旗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最终选聘人选,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1、聘用。选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期限为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管理。为确保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稳定,选聘人员聘用后除选拔任用外的需在社区继续工作至少5年(含试用期)。未达到继续工作年限规定要求的,不得向街道(苏木乡镇)或上级机关借调调动,如出现借调调动情况,查实后由旗人社局解除聘用合同,事业人员身份同时取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其他。选聘人员聘用后要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政策。同时,要完善日常监督评价机制,街道(苏木乡镇)党(工)委每年要综合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居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提出建议性考评结果,报旗有关部门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定向选聘工作中,凡取消参加选聘对象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当事人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通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定向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及定向选聘工作有关信息,旗委组织部将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网站、“克旗党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选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时间、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发布相关通知,请参加选聘人员随时关注。请相关人员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明工作纪律。本次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选聘工作开展期间,由旗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在本次定向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建立诚信档案。为强化参加选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参加选聘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参加选聘人员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行为,除取消选聘资格外,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0476-12380

  2、咨询电话:0476-5234557

  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