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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第三批)
2022-10-10 16:21:49   地区:江苏   浏览:0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和体检费用。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考试采取封闭式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期间须上缴所有通讯工具、参考资料,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医师注册管理办法》执行。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截止时间为准),视为聘用审批后自动放弃,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2022年毕业生未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可根据考试情况,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