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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工作方案
2022-10-01 23:0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则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复检)须在考聘工作领导小组2名成员的引导和监督下进行。

  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抽派2名熟悉干部工作,讲政治、党性强的同志组成,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核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登记表,如实撰写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调动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聘资格,从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直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直工委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对拟调动人员在州直工委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聘的,由州直工委按程序上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考聘资格。

  六、纪律监督

  考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考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调动或取消调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聘公告将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其它

  本次公开考聘未尽事宜,由州直机关工委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9-3231073

  咨询电话:0859-3222421

  中共黔西南州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考聘事业管理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新冠肺炎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附件4:州直机关工委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