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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菏泽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3-26 16:15: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3.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4.按照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了解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0-7707960

  18810152327

  附件1: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2024年东明县化工产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应聘介绍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