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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013-02-01 20:17: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0〕74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中学始建于1923年,是天津市教委直属重点中学之一,学校一直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办学的永恒主题。学校为完全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拥有一支在全市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教师队伍,并拥有先进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两者完美的结合,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和科研多年来一直位于天津市前列。随着近年来学校办学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对教师队伍专业化的要求,我们欢迎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才加入我们的队伍,共同努力把我校建成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名牌学校。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1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13年拟招聘教师12 名,其中,物理1名、化学1名、历史2名、地理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2名、通用技术1名、信息技术1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应届全日制大学的相应学历、学位。

  7.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应聘时正在备考者,可先参加招聘,如未能如期取证,将不被录用。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可放宽);

  8.英语达到与学历相当的水平,有较强的英语口语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一《2013年天津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详表》。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制定和上报招聘方案(2013年1月)

  经过核准备案的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制定招聘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1月)

  招聘方案批复后,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tjsyzx.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2013年2月)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2013年2月17日至2月25日期间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中教育经历由中学开始填写。

  2.资格审核

  ①我校将于2013年2月26日、27日进行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学科进行,具体学科时间安排见天津市实验中学网站(http://www.tjsyzx.cn)通告。

  ②地点:天津市实验中学(河西区平山道一号)

  应聘人员请携带:

  ①身份证(原件);

  ②个人简历;

  ③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物理、化学教师岗位,还须携带高中期间学科获奖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需提供已考科目成绩单);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⑥2013届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所学专业,本人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