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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工程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三批)公告
2022-09-26 22:17:31   地区:江苏   浏览:0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it.edu.cn/)公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南京工程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如非应届毕业生需写明已就业工作单位以证明属于“社会人员”。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须由高校、企事业单位二级党委出具证明。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4、本次招聘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0月13日13: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招聘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njit.edu.cn/)公布,应聘人员须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一)笔试

  1、笔试:笔试暂定于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排名以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认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