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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公告
2022-09-23 20:12:41   地区:河北   浏览:0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基础测评:占比50%

  通过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统计测算分值,按百分制折合成绩。

  测评要素包括:学历、职称两个考核项目。详见《衡水市桃城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选聘临床医学类人才基础测评打分表》(附件)。

  根据基础测评分数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基础测评分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2:1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测评:占比50%

  通过结构化面试测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测评要素包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逻辑判断、言语沟通、情绪控制、实操能力、仪态仪表等考核项目。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考生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基础测评的分数排名顺序,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考生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

  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面试通知单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结束未到候考室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基础测评分数×50%+面试测评分数×5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择优录取。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测评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测评分数仍相同,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有新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政审,根据体检考察政审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考察政审。由区卫健系统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个人档案中存在问题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政审对象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原则同上。

  聘用考生在聘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选聘相关工作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