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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抚州资溪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2022-09-21 08:43:22   地区:江西   浏览:0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资格审查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

  (五)资格审查考察

  1.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可由工作单位提供),调取查阅拟招聘对象本人档案,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如出现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

  2.资格审查考察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考察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在《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栏签名。如因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导致影响招聘或被取消招聘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及聘用

  报名、笔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资溪县人民政府网、资溪发布等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人员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公示及聘用。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资办发电〔2022〕34号)文件执行,按月发放。

  2.第三档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其在原工作单位人社部门核定的工资额按月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县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凡是弄虚作假、隐瞒、瞒报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资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    岁)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  党

时  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婚姻

情况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任现职时  间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招聘单位及岗位

 

学习和工作简历

 

情 况

 

年度考核是否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家庭主要

成员

重要社会关系

姓  名

关系

所在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现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学校

(单位)

主管

部门

意见

 

 

 

 

单位领导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资格审

查意见

□符合岗位应聘条件,通过资格审查。

□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

 

初审人:            复审人:

 

县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本人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存在信息不实或隐瞒有关信息的情况,责任自负。

 

报名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