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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第三次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2-09-18 09:03:00   地区:浙江   浏览:0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九)招聘结果备案及编外用工备选库补录

  1.招聘结束后,用工单位填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2.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和直接参加面试、经面试入围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备选库,由广纳公司负责补录更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

  3.在集中组织编外用工招聘之前,若有机关事业单位急需招聘编外人员,根据用工单位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从备选库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中按不高于1:5比例择优组织面试或面谈,达成意向人选,按照招聘流程组织体检、考察及公示。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在考试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报告。除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在笔试过程中全程佩带口罩。面试及技能测试的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及等待面试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6.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下载填写,考试时统一上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发布后,将根据报名情况结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开展或分批组织考试。当前新冠病毒仍在全球蔓延,国内疫情复杂多变,希望意向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严格执行防疫的相关规定,非必要不外出,确保顺利参加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对于进入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的考生,如果无正当理由放弃,记入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等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