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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招聘公告
2022-09-15 22:03:36   地区:山东   浏览:0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2.成绩核算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考察体检

  1.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和资格审查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后,先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进行等额考察体检。因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学院联系,以免影响正常招聘;应及时关注、了解报考邮箱回复邮件和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根据省、市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

  (五)咨询电话:0532-55722968

  监督电话:0532-55722766

  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2-85912185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9:00-11:30、13:30-16:00拨打以上电话。

  1: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2年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

  3:2022年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2022年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或无业状态承诺书模板

  6:2022年青岛市技师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