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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伦贝尔牙克石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2-09-15 22:14:4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本次招聘的所有用人单位在聘用合同中须约定3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它单位不得以借调、调训、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递补要求

  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以及考生个人原因放弃等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八、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将对报考人员建立考试诚信档案。

  3.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牙克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牙克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试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牙克石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简章由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7302675

  监督举报电话:0470-7332301

  附件:1.2022年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2年牙克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

  2022年牙克石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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