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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2-09-13 22:55:51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3.考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按临床医学、护理学、检验医学、中医学等四类分别命题,影像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考临床类试卷。每类命题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基本素质能力。《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理论及专业能力水平。

  4.所有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试卷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要求应聘人员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综合基础知识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予加分)。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30%+(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7.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医学基础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准。如出现两个环节成绩都相同的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

  8.本次考试中,乡镇卫生院(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40分;其他旗直岗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招聘岗位取消。

  9.按照每个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10.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鄂伦春自治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需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旗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旗卫生健康委、旗教育体育局及旗人社局组织实施。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递补要求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原因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予递补。试用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递补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鄂伦春自治旗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