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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省皖南康复医院(芜湖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13 12:49:33   地区:安徽   浏览:0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卫健委审核,市人社局备案,在市五院官网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五院、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的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造成人选缺额的按程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工作完成后,按规定将聘用人员情况报市相关部门备案。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五院负责解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改变时,随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市五院官网)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统一笔试、面试等环节的考生,不予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