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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84人公告
2013-03-20 23:55: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2013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2013年3月2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考代评的还需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号为照片名称),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详细报名地址见附件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及本人书面承诺(承诺于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考试前2天(即2013年4月18日下午)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3 年4月3日至2013年4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