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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巴彦淖尔杭锦后旗卫健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2-09-07 14:38:5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对原有工作单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调档的,不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四)做好公开招聘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组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阶段,严格按照市和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五)本方案由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2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2年度杭锦后旗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