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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2-09-07 14:39:15   地区:山西   浏览:0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我院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我院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结果、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若发现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考核时需携带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原件。

  (三)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为面试。在疫情防控期间,具体面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网络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

  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医院需求,对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不定期启动面试考核程序。医院招聘工作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时间为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和考察

  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我单位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向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拟聘人选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顺次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工作纪律

  为保证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及时面向社会公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8618632

  监督电话:0351-861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