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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汾市乡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4人)
2022-09-07 12:28:42   地区:山西   浏览:0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公示后,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会计岗位(20人)、管理1岗位(40人)、管理2岗位(2人)、解说员岗位(2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总成绩名次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3.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受聘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七、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实行考生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如实申报个人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参加考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乡宁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随时调整防控措施。

  八、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乡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天网上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3.打印准考证后,考生应妥善保管,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