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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2-09-02 14:49:4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四、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局对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结果在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布。

  派驻纪检组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局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取消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中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无异议,经中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市人才办审核备案,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于新进人员的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472-5185295,0472-5222851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包头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5222819,1340483122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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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头市应急管理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包头市应急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