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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沧县县直部门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2-09-01 09:51:56   地区:河北   浏览:0

  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审核人事档案。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形成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聘用人选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和岗位,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

  (十)培训上岗

  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选进行岗前培训并负责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

  月工资2200元,每满一年每月工龄工资提高30元,统一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一金(住房公积金)。

  (二)管理

  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进行管理,培训合格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劳务公司负责办理人员派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事宜,并向第三方缴纳一定的派遣费用。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含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与劳务公司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必须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履行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报考错误,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假借招聘名义举办的各类辅导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期间各环节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领导小组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要求配合完成招聘环节相关工作的,未按要求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官方指定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县直部门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059901

  1、沧县县直部门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