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枣庄薛城区融媒体中心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简章(5人)
2022-08-25 08:44:03   地区:山东   浏览:0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9月2日11:00—9月5日16:00。

本次引进指定专人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岗位,计划引进l人的,取消引进计划;因报名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而造成空缺取消的岗位将相关计划调剂到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取消和调剂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引进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引进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评议(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内容、方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待报名结束后根据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及疫情形势确定并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察体检

按照引进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最终考试成绩并列的,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方法待报名结束考试方式确定后一并另行公布,请及时关注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考察

考察根据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前,将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最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引进人员,在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备案手续,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引进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引进人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其他

(一)对违反引进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引进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