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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招聘基层卫生专项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2022-08-24 15:09:05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确定最低服务期限。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安排岗前培训。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1.请考生关注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以及达拉特旗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防疫告知书,认真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知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2.所有参考考生考前均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资格复审时可不提供)。无法出示符合要求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3.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达拉特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密接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或其他原因需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若因考试前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调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广大考生予以积极配合,并及时关注疫情动态,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十、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骋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人社局电话):0477-5184430

  (二)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0477-3947016

  附件:《达拉特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