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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温州大学选聘公告
2024-04-16 22:36: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的,需提供在读证明材料)。

  4.复试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组织。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复试结束后,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参照下表。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认入围体检、考察对象,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表1温州大学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考核形式

用人单位

岗位编号

岗位名称

初试形式

复试形式

总成绩

档案馆

1

档案馆管理员

笔试

结构化面试

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发绣研究所

2

发绣创作研究岗

专业技能测试

结构化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体育与健康学院

3

休闲体育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

4

足球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

5

乒乓球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

音乐学院

6

中国舞专任教师

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

外国语学院

7

外国语学院实验员

笔试

结构化面试

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建工学院

8

建工学院实验员

笔试

结构化面试

美术学院

9

美术学院实验员

笔试

结构化面试

10

美术馆管理员

笔试

结构化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时间预计安排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

  2.考察着重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3.应聘人员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应岗位均根据考试最终成绩(复试成绩需在合格分数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温州大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入职手续。

  2.拟聘用人员若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因相应报考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认证为准。

  3.往届毕业生需在体检工作完成后1个月内、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1个月内,按照温州大学要求提供完整且准确的入职档案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出具书面证明。逾期不能提供证明或完成解聘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本次选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温州大学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