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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9 22:27:16   地区:辽宁   浏览:0

  (二)确定面试人选

  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及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未形成1:2比例的人员,可列入面试入围人员范围。

  (三)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两科成绩相加后折合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2家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工作关系的相关证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9月初发布《2022年度大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疫情防控告知书》,同时,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也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dl.gov.cn)通知公告专栏和“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相关疫情防控通知公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准考证和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