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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4-05-13 12:34: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屏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国外、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屏山县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6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尚处于5年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向的报考人员,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预约报名,咨询电话详见本公告《岗位表》)。

  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6月15日(9:00-17:00)。

  (一)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招聘中,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其它相关制度规定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