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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庐江县部分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8 08:51:1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企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予以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聘企业将拟聘用人员相关录用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我县有关规定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四、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费用

  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1.咨询电话

  0551-87388200县城投公司

  0551-82560386县乡投公司

  0551-87388105县担保公司

  0551-82561507高新投公司

  0551-87325040百佳信人力资源公司

  0551-87087329印象汤池文旅公司

  2.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3.监督电话

  0551-87332211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三)防疫要求

  招聘工作按照我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四)其他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招聘企业提出书面补检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各招聘企业、县人社局依据各自职责予以解释。

  附件:

  1.庐江县部分国有企业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