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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重庆市渝北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15 09:58:12   地区:重庆   浏览:0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轮。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渝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www.ybq.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方式采取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教育教学理念等。

    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渝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对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1的,其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综合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北区教委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