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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阜新市彰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8人)
2022-08-11 17:11:40   地区:辽宁   浏览:0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成绩并列者,将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四)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

  对聘用人员实行管理期制度,管理期为5年,彰武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的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此次公开招聘的各招聘岗位间流动,新聘用研究生5年内只允许在彰武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考试前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提前发布《彰武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考生需及时关注阜新市的疫情防控要求,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严格进行。

  咨询电话:0418-6949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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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彰武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岗位信息表

  附件2:彰武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3:彰武县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彰武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彰武县委组织部彰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