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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2022-08-10 10:25:3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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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现为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五)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对面试时实际到场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新城区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或低于面试平均成绩的人员除外)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新城区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新城区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新城区2022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体检结果合格的,应从接到体检结论起15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经报考人员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放宽。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