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4年海南师范大学招聘员额制人员公告(第1号)
2024-05-20 11:39:4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建校七十多年来,学校秉承“崇德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精神,以服务海南基础教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培养出20万余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设有25个学院,现有教职工2200余人,全日制学生2万余人;有67个本科专业,1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建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1个院士创新平台,形成了本硕博完整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师范与非师范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一、招聘人数

  因工作需要,我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8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考试招聘6名,考核招聘2名。本次招聘的岗位纳入海南省人员总量管理,为员额人员。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须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8.不超过35周岁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45周岁为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违反师德师风被查实或处分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报考者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及职称等要求。

  2.报考者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4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

  4.各项报名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的相应要求,按时、完整、准确提交。所有上传材料应为使用原件规范扫描的PDF版本,按《报名提交材料清单及范例》(附件2)要求提交系统。因未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相关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符合,相应结果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