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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和浩特市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2022-08-09 10:32: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5.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下载打印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开考比例

  1.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由市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并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18日9时—2022年8月19日17时。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二)目前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报考人员考前14天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须用手机出示“青城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并出示准考证,带口罩进入考场。

  (三)考试时间:2022年8月20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4个少数民族的报考者在考试成绩上加2.5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六)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二)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6.呼和浩特市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六、体检与公示

  (一)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聘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