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医学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取得执业资格的最低年限和服务期限后,可享受学费代偿政策。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5.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报考。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0575-82116899监督电话:0575-82129843
相关网站: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绍兴市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http://www.syjob.com.cn)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新冠疫情期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要求如下:考生均须提前通过支付宝、浙里办等平台申领“浙江健康码”。本次招聘实行“亮码+测温+核酸报告”准入制度。进入考点将逐一检查考生“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并测量体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体温正常,核对有效身份证后方能进入考点、报名点(佩戴口罩)。“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聘。请所有考生务必提前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按新的要求和规定执行,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动态。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调整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附件:1.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镇(街道、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全科医生计划表
2.2022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镇(街道、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全科医生报名表
附件3:上虞人才就业服务网“数字化招聘求职网报平台”操作须知.doc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局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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