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左右在相关网站公布。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ngyu.gov.cn)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四舍五入),不足1:1.5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6.现场资格复审
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一般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资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资料:
①2022年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等相关资料,免冠一寸照1张。
②其他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资格证、注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照1张。
③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镇(街道、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全科医生报名表》(由他人代报的,必须出具考生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面试入围人员1: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者现场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缺额的将进行递补。
7.面试
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公告。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②面试内容: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聘用面试工作细则(试行)》规定。
③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8.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笔试成绩、学历、执业资格序列高者列前。
9.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缺额按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10.择岗
推出镇(街道、乡)村医疗机构(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所选岗位中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岗位)。择岗后不再递补。
11.考察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必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转入上虞区人才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12.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择岗、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单位通知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凡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绍兴市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相关政策
1.本公告所指镇(街道、乡)村医疗机构为上虞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乡镇(街道)下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2.聘用人员根据推出的单位(岗位)确定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或事业报备员额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首次新引进(未在上虞缴纳过社保)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医学学历毕业生,根据文件规定,可享受房票补贴、安家补贴等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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