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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2022-08-09 17:56:20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聘用人员由新城区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至新城区2021年、2022年新增的社区居委会及区域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不服从调配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对因成绩并列而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造成超出应聘名额的,也予以聘用。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属编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范畴;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录用协议。

  (二)薪酬待遇

  薪酬总额执行社区三岗十八级工资(试用期最低起点工资3211元,转正最低起点工资3568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聘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服务咨询电话:0471-6218115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338934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本简章由新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城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