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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源和平县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08-09 10:37: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160名,其中普通中小学141名、幼儿园18名、特殊教育学校1名。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8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至24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及格式要求详见《和平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附件2)。

  (二)现场确认

  1.通过系统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于2022年8月25日(8:30-12:00,14:30-17:30),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附件)到招聘学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见《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一览表》(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当天(先到招聘学校确认报名信息,再到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携带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和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2年8月28日上午8:30至29日下午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和平县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完全一致。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为未报名处理;

  3.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考生须诚信报考。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学历、学位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因考试信息填写不全、错误等原因影响考试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列入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