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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丽水庆元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4-16 22:42: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6.报名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3日。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考生及时留意网上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教育理论知识》一门(分中小学卷、学前教育卷)。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确定测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报考中小学体育和小学音乐人员都入围测试,其它岗位根据各招聘计划数,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测试对象,同一岗位计划数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测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测试对象。

  入围测试对象将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入围测试对象,在测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测试对象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提供《2024年庆元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未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测试

  测试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入围测试的人员放弃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考察。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逾期不参加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按考生笔试、课堂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6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

  7-8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

  9号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1-6号岗位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7-9号岗位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和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参考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考察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