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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4人)
2024-05-09 14:43: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可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书面函调、线上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四)选岗。县文化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别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制定选岗办法并向社会公示后,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在选岗环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县文化和旅游局、教育局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县文化馆派驻的岗位见《岗位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布见《2024年度谷城县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及学科分布表》(附件5)。

  十一、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定,通过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上报招聘结果,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与受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岗位表》中设置的有“最低服务年限”的,招聘单位须与受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二、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三、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这些能力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熟悉《考试大纲》,并结合岗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四)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或招聘单位。本公告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